多位农民工获补车费(主题)
法治时报记者 许光伟
(资料图片)
“我们对调解结果很满意,这么晚还麻烦你们送我们去车站,真的太感谢了!”2月11日21时50分许,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乌烈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处中心,来自四川的农民工代表李某某紧紧握住调解员的手,对调解员的用心用情调解表示感谢。
这是乌烈镇贯彻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充分发挥人民调解“第一道防线”职能作用,高效、高质为民化解纠纷的一个鲜活案例。2月11日,该镇成功化解2起农民工劳资纠纷,涉及农民工88人。
双方在调解员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(昌江乌烈镇政府供图)
摆事实讲道理
促使双方和解
“说好了可以干半年的活,结果干了一个多月就没活干了,他们要补偿。”“用工方现在不给安排活干,我们每天吃饭都要花不少钱,希望你们能帮忙解决。”2月11日8时许,在乌烈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处中心,农民工代表张某等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向调解员表达诉求。
原来,乌烈镇纳凤村毛豆种植用工方袁某让工头张某带领外省42名农民工到纳凤村采摘毛豆,工期长达半年。张某等人到毛豆种植基地采摘毛豆一个多月后,袁某因种种原因没有再给张某等人安排采摘工作,且已付清工钱。张某等人因没有工作,遂要求袁某补偿车费到其他市县务工,袁某不同意,双方因此发生纠纷。
“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,镇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,立即成立由司法所、派出所、纳凤村委会等人员组成的调解工作组,组织双方开展调处工作。”乌烈镇党委副书记、政法委员郭洧介绍,由于该起纠纷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,对往返交通费存在很大争议,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。
针对双方纠纷焦点,调解员通过对比法条逐一分析,引导双方本着相互体谅的态度去解决问题。经过8个小时讲事实、摆道理,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后,双方终于达成协议,袁某向张某等人支付车费3500元,张某组织农民工分批到省内其他市县务工。
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,调解员松了口气,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。
情理法相结合
缩小双方分歧
当天16时许,乌烈镇政府聚集了46名农民工。他们被工头张某某从四川带到乌烈镇白石村一处简易工棚安置后,没有安排务工,工头也联系不上,无奈只能携带行李到镇政府寻求帮助。
“我们在工棚住8天了,工头没有给我们安排工作,也不管我们伙食,联系不上他,希望政府能帮助寻找到工头,让他支付我们的误工费和回家的车费。”农民工代表李某某向调解工作组说。
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,调解工作组中的派出所民警立即联系工头张某某,要求其到场协商解决问题。由于双方并未签订劳务合同,仅有口头约定,对误工费、来回车费等问题存在争议,双方均不肯让步,调解多次进入僵持局面。
随着双方僵持时间越来越长,部分农民工情绪越来越激动。调解员立即分开农民工和工头,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讲解和沟通疏导,稳定双方情绪。
针对农民工要求的误工费和返回车费等问题,调解员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读,一边对农民工的合理诉求表示支持,一边传达工头当前的困难。调解员与双方多次沟通,不断缩小双方的意见分歧。
最后达成协议,张某某支付李某某等46名农民工车费3220元,乌烈镇调处中心组织车辆将农民工送往高铁站,纠纷得以成功化解。
Copyright 2015-2022 热讯食品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豫ICP备20005723号-6 联系邮箱:29 59 11 57 8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