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
(相关资料图)
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
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,根据《中华人
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
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
指引第 1 号——规范运作》及公司《章程》等的相关规定,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
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,本着对公司、全体股
东负责的态度,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,现就公司第五届董
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》
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规
范运作》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—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
求》的相关规定。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
率、降低财务费用支出,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。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
充公司流动资金,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,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
常进行,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、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充流动资金,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,到期归还至相
应募集资金专户。
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:丑凌军、方文彬、霍吉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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